貞豐一男子無證駕駛摩托車被拘15日
亮點黔西南訊 10月30日,黔西南州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興卡線(興仁至卡子)巡邏發(fā)現(xiàn)一名摩托車駕駛員未戴頭盔,進一步檢查時發(fā)現(xiàn)駕駛員楊某沒有摩托車駕駛證,屬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結果楊某被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。
為有效遏制摩托車無證駕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切實加強巡邏力度,依法查處嚴重違法行為。10月30日15時30分,交警大隊民警巡邏至興卡線8公里處時,發(fā)現(xiàn)貴EGL187號二輪摩托車駕駛員行駛過程中未戴安全頭盔,民警立即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。經查,該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系貞豐縣長田鄉(xiāng)雨柏村,沒有取得摩托車駕駛證資格,屬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。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依法對無證駕駛機動車的楊某(男)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。
目前,楊某已被拘留。(張榮成 報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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